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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靖边县文化旅游宣传歌曲乐谱的通知

为深入挖掘靖边县自然、历史、文化资源,传承传统文化,弘扬时代精神,扩大县域知名度和美誉度,靖边县面向全社会开展了文化旅游宣传歌曲征集活动。歌曲的收集采用逐级收集单词和歌曲的方法。目前,歌词的收集和选择已经结束。现在,入选决赛的歌词公开面向全国征集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.组织。

(1)主办单位:中共靖边县委、靖边县人民政府。

(2)主办单位:CPPCC靖边县委员会。

第二,收藏目标。

公开征集20首入围歌词作品的乐谱(详见链接地址),最终确定靖边县文化旅游宣传歌曲一首主打歌、五首合唱。

三、选择方法

(1)初评阶段:对所有拟申请作品按照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,初评专家从拟申请作品中抽取70个音乐评分。

(2)复评阶段:复评专家从初评的70首乐谱作品中选出30首试听表演。

(3)终选阶段:组织30首入围乐谱的试听演出,根据专家打分,结合网上评论和社会各界意见,通过综合评判最终确定一首主唱和五首副歌。

四.征集时间和参与范围。

乐谱征集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持续3个月,逾期收到的作品不纳入评选范围。

来自全国各地的专业和业余词曲作者都可以参加。

动词(verb的缩写)工程要求。

(一)主题突出,风格鲜明,旋律优美,朗朗上口,易于演唱和普及,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。

(二)歌曲时长原则上不超过6分钟,歌曲形式可以以独唱或合唱的形式呈现。

不及物动词提交说明

(一)必须是原创作品,未经任何形式发表,不得复制。抄袭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。一旦发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因其他侵权行为引发法律、经济纠纷,将取消其参与评审的资格,并全额收回已发放的奖金,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。

(二)提交乐谱和音频样本,并由记谱员或工作人员记录乐谱。

(3)每个词曲作者提交作品不得超过20首。

(4)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,作者参加比赛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必须由本人承担。作品不退款。投稿者被要求保留他们自己的论文。

(5)来稿应注明作者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码、住址、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。

(6)请将网上投稿发送至邮箱:【email protected】:陕西省靖边县委办公室,收件人:季女士、张女士,邮编:718500,联系电话:0912-4647129、0912-4647570,请在信封正面注明“靖边县文化旅游宣传歌曲征集”。

七.奖项设置。

本次公益音乐征集活动中,为被认定为靖边县文化旅游宣传歌曲主唱(一首)的词曲作者颁奖7万元;被认定为合唱(5首歌曲)的词曲作者将分别获得1万元奖励。

八、其他事项。

(1)本次征集活动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全部归靖边县所有,作者享有作品的永久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奖励的权利。靖边县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添加、删除、修改、再创作;不拆线的作品可以由作者自己处理。

(2)靖边县文化旅游宣传歌曲原则上确定一首主打歌、五首合唱,视作品质量而定。

(3)词曲作者可以和作词人沟通,根据乐谱创作的要求,对歌词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改,从而用乐谱制作出好的作品。

(4)入围歌词作品链接地址为www.jingbian.gov.cn。

(五)本法的最终解释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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