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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 323个村落列入省级村落名录

为加强陕西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,近日,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的《陕西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》《陕西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正式发布,明确了今后陕西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总体思路和要求。

近年来,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协同省级有关部门,大力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工作,摸清底数,建立名录,科学指导全省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建设,下大力气落实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相关资金,取得了一定成效。截至今年6月,我省共有113个村列入国家传统村落名录,323个村列入省级传统村落名录。

003010明确表示,今后我省传统村落保护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推进:建立和落实保护制度,科学谋划。深入开展村庄调查,形成国家、省、市档案目录和保护体系。各级传统村落必须编制保护和发展规划,同时建立专家评审和检查制度,确保规划的质量和实施。加强文化遗产保护,促进文化传承。划定传统村落的核心保护范围、建设控制地带和风貌协调地带,保护传统村落的空间完整性、传统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,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,活化历史文化资源。完善配套设施建设,改善发展条件。要加快完善村庄必要的生活服务设施,适当支持相关服务设施,避免盲目开发和过度商业化,正确处理好保护传统村落与提高村民生活水平的关系,让村民更好地融入现代生活。培育发展特色产业,激发乡村活力。按照“一村一品”的发展思路,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,推动传统村落休闲观光农业、特色养殖业、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,探索“互联网传统村落”,进一步激发传统村落活力。

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,各市县(市、区)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传统村落保护的主体责任,加强组织领导,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,加强技术支撑,拓宽资金渠道,加大宣传力度,确保规划措施落到实处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个省级部门将按照《规划》(建办村〔2016〕55号)要求,对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现状进行跟踪监测和动态管理,对保护较差的村落将按相关程序进行警示和撤村。

付江星记者王佳

罗雅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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